关于2012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学校初审结果的公告

2012届基层就业毕业生:
       2012年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申报工作已结束,按教育部有关文件精神,学校为2012申请基层就业补偿代偿资格的12名同学进行了材料初审工作,其中7人符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条件,已经上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进行终审,5人不符合学费补偿和贷款代偿条件,请相关同学周知,详情请见附件。
       申请贷款代偿的同学在学校正式电话告知结果前,须每月向中国银行还款账户足额存入相应利息,否则应本人原因造成逾期信用不良记录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如有问题,可联系学生工作部(处)解决。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010-62964340
       联系邮箱:bsuzizhu@126.com



学生工作部(处)
二○一三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