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2018学年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减免学费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学院: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关于本科生减免学费的规定》(校学工字〔2005〕14号)精神,现将2017—2018学年度学费减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
    2.优抚家庭子女或者烈士子女;
    3.在享受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后,仍无力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特别是西部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4.遭遇恶性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学生(具有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原件证明);
    5.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学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减免学费:
   (1)本年度违反“两禁”或受过校级纪律处分者;
   (2)本年度内3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修完全部学分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除外)。

    二、评选程序
    公示学院评选细则——学院评选——评选结果在学院内公示3天——学校审核材料——摸底调查——评审结果公布。

    三、减免额度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已获资助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减免额度,分全部减免和部分减免,各学院可以根据减免条件推荐学生名单:
    教育学院16名,竞技体育学院4名,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学院4名,管理学院4名,运动人体科学学院4名,新闻与传播学院4名,国际体育组织学院4名,艺术学院4名,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4名,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5名,国际文化学院4名,心理学院4名。
   (说明:全校拟减免40名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以40人为基数,参照各学院贫困生比例,核算得出各学院推荐人数,核算不足4人的学院按照4人计算,以保证每个年级一名。)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减免学费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相关材料要求真实可信,需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关于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说明要详实,字数不低于500字;
   (2)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其他类证明材料(如孤儿、单亲、残疾等证明材料),已办理助学贷款者提供复印件;
    2.学生本人填写《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备案表》(附件1);
    3.各学院于2017年12月20日前,将学生的书面申请、《申请备案表》和《汇总名单表》及证明材料报送学工部,《汇总名单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
    4.学工部审核后提出减免意见上报学校,经批准后,公布名单并为学生办理减免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各学院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摸底调查,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学费减免工作;
    2.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品学兼优”者应优先考虑;
    3.积极开展“兴体强国 典型引路”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学生自立自强,树立诚信感恩和回馈社会的意识。


         联系人:李  杰           电话:62964340
    地址:南办公楼220      邮箱:
bsuxgb@126.com
     
    附件:
    1.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备案表
    2.北京体育大学2017-2018学年度申请减免学费学生汇总名单表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