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7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各相关单位: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工作,深入贯彻落实中央16号文件和教育部24号令以及《关于加强北京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2017年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上讲话精神,根据《北京体育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现开展2017年度辅导员考评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辅导员考评机构
    1.辅导员考评工作领导小组(简称“领导小组”)
    组  长:邢尚杰
    成  员:朱  晗  申  键  章潮晖  郭  涛  李庚全
            李少雄  王  莉  蔡旭东  张丽丽  蔡文菊
            苍  海  李  荷  张玉田  迟旭东  戴  旭
            田  青  尚迎秋
    2.辅导员考评办公室(简称“考评办公室”)设在学生工作部。

    二、考评对象
    各学院专兼职辅导员(名单附后)

    三、考评内容
    辅导员考评内容以《北京体育大学辅导员岗位工作职责(试行)》为主要依据,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德)、工作能力(能)、敬业精神(勤)、工作业绩(绩)、廉洁奉公(廉)等五个方面,重点考评辅导员履行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管理和服务等岗位职责的情况。

    四、考评形式和步骤
    1.各学院根据《北京体育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要求,成立辅导员考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辅导员不得直接参与考评工作),具体负责本单位辅导员考评工作的组织实施。
    2.辅导员自评:各学院辅导员按照《北京体育大学辅导员工作考评办法(试行)》要求,对本人一年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附相关工作记录、科研成果、奖励证书(复印件)等材料。同时,每一位辅导员须提交一篇辅导员工作调研报告,报告针对辅导员所带学生思想状况、学习状况、心理状况、就业状况以及特色工作等内容或选取部分内容进行调研分析。以上材料经学院辅导员考评小组汇总后,报送学校辅导员考评办公室。
    3.学生测评:各学院考评工作小组组织本学院学生(参加测评学生人数不得少于辅导员所带年级人数的60%,党员、学生干部所占人数不得高于参与测评学生人数的15%),在线填写《辅导员考评学生测评表》(可用电脑或手机登录,在线链接:
https://www.wjx.cn/jq/19447529.aspx),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测评。学生测评工作须于12月29日24:00前完成,逾期未完成将无法形成测评数据,影响辅导员个人考评结果。测评结果将于1月4日前反馈至各学院。
    4.学院测评:学院在辅导员自评和学生测评结果的基础上,结合辅导员工作表现,组织本单位相关人员填写《辅导员考评学院测评表》(见附件,自行打印),对辅导员工作进行测评。根据学生测评和学院测评结果,各考评小组按不高于本学院辅导员总数30%的比例推荐优秀等级辅导员候选人。
    5.职能部门测评及综合评定:考评工组领导小组全体成员根据辅导员个人总结情况,结合辅导员所在学院特点及个人承担工作量差异,参考学生测评、学院考评结果,对辅导员履职情况进行测评和综合评定。

    五、考评时间安排
    1.2017年12月25日,各学院将辅导员考评工作方案(包括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人员名单)报送考评办公室。
    2.2017年1月10日前,各学院将辅导员工作总结、相关材料复印件(科研成果、奖励证书等,须学院核实盖章)、学院测评结果和优秀等级辅导员候选人推荐人选报送考评办公室。
    3.优秀等级候选人还需提交以下材料:(1)在本人工作总结基础上撰写的事迹材料1篇(第三人称新闻通讯稿,1000字以内);(2)个人生活照电子版1张。
    4.学校将组织各学院推荐考核优秀的辅导员进行工作述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六、考评工作要求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辅导员考评工作。本着鼓励先进、树立榜样的原则,以考评为手段,以促进辅导员工作和队伍建设为目的,做好辅导员考评的各项工作。
    2.在辅导员考评工作中要以《北京体育大学辅导员工作考核办法(试行)》为依据,按照公开、公正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严格按照考评程序进行,择优推荐优秀等级候选辅导员。


联 系 人:周启迪      钟  海
联系电话:62962140    62989247
联系邮箱:
bsuxgb@126.com

附件:1.2017年辅导员考评参评人员名单
      2.辅导员考评学院测评表
      3.学院测评结果统计说明
    
 

学生工作部
2017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