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评定2012-2013学年度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的通知
时间:2013-10-16 来源:作者:
各院系: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称“办法”)的精神,我校将开展2012-2013学年度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原则上要求综合考评成绩位于前22%的学生参评(不包括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2.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3.其他条件仍参照办法执行。
三、奖励及资助标准
一等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3%;
二等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7%;
三等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12%。
四、评选名额
一等奖学金:教育45、竞体37、武术15、管理23、运人15、传媒12、外语11、艺术14、康复11、社体7,合计190。
二等奖学金:教育106、竞体85、武术36、管理54、运人36、传媒29、外语25、艺术33、康复26、社体17,合计447。
三等奖学金:教育181、竞体146、武术61、管理92、运人61、传媒49、外语42、艺术57、康复45、社体29,合计763。
五、评定程序
1.各年级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录入《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见附件),院系汇总后报送学生处。
2.各院系于10月24日(周四)将备案表报送学生处,报送前须经院系办公会批准。电子版发至bsuxgb@126.com。
六、工作要求
1.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二级公示,各院系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将获奖学生名单先在本院系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再向全校公示2天。
2.凡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和没有完成当年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一律不准申请学校优秀奖学金。
3.11级体能班和媒体公关班转专业的学生奖学金名额已下达到原所在院系,由原院系负责组织,10级学生则在现院系进行评选。
负责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62962140
联系人:李 杰 联系电话:62964340
联系地址:南办公楼208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2013年10月16日
根据《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评定办法》(以下称“办法”)的精神,我校将开展2012-2013学年度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校全日制普通本科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评选条件
1.原则上要求综合考评成绩位于前22%的学生参评(不包括获得国家奖学金和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
2.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不能兼得,可与国家助学金兼得。
3.其他条件仍参照办法执行。
三、奖励及资助标准
一等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15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3%;
二等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8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7%;
三等优秀奖学金奖励标准为400元/生/年,获奖比例为12%。
四、评选名额
一等奖学金:教育45、竞体37、武术15、管理23、运人15、传媒12、外语11、艺术14、康复11、社体7,合计190。
二等奖学金:教育106、竞体85、武术36、管理54、运人36、传媒29、外语25、艺术33、康复26、社体17,合计447。
三等奖学金:教育181、竞体146、武术61、管理92、运人61、传媒49、外语42、艺术57、康复45、社体29,合计763。
五、评定程序
1.各年级将符合条件的学生名单录入《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见附件),院系汇总后报送学生处。
2.各院系于10月24日(周四)将备案表报送学生处,报送前须经院系办公会批准。电子版发至bsuxgb@126.com。
六、工作要求
1.学校将获奖学生名单进行二级公示,各院系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进行评选,将获奖学生名单先在本院系内公示2天,无异议后报送学生处,再向全校公示2天。
2.凡受到国家法律、学校纪律处分的学生和没有完成当年培养方案规定学分的学生一律不准申请学校优秀奖学金。
3.11级体能班和媒体公关班转专业的学生奖学金名额已下达到原所在院系,由原院系负责组织,10级学生则在现院系进行评选。
负责人:张丽丽 联系电话:62962140
联系人:李 杰 联系电话:62964340
联系地址:南办公楼208
附件:北京体育大学优秀奖学金初审名单备案表
2013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