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做好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5-06-19 来源:作者: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5年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5]16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相关工作,现将本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5年毕业生基层就业申报
请各学院组织2025年毕业生在系统“基层就业申请”模块填报信息,于8月30日前完成院级审核并上传申请表,做好基层就业申报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请各学院严格按照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规定,重点审核学生主体资格、就业时间、工作地点、工作单位及申请总金额等,按时上传提交盖章齐全的新版申请表,确保学生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坚决杜绝未经认真审核直接通过的行为。
2.未能在8月30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单位或未实际到岗,但有志于服务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基层单位的2025年毕业生(含10月1日—12月31日期间毕业),务必要在8月30日前通过系统进行预申请,并在2026年的规定时间内申请复核。
3.在系统操作中,“基层就业申请模块”仅限2025年毕业生申报,申请材料模板须使用系统提供的最新版本。
二、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职在岗确认
请各学院组织2023及2024年毕业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填报信息,于8月3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做好2024年毕业生第一次、2023年毕业生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1.各学院应及时提醒相关毕业生进行在职在岗确认,按时提交申请材料,确保不漏一人。对于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按照审核标准说明重新审核学生申请材料,且前后两次就业时间须连续不间断,否则不符合申请条件。
2.在系统操作中,正常在岗的学生应选择“在岗(继续享受资助)”,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等换岗的学生应选择“换岗(原单位内部调动,继续申请资助)”,在原基层单位辞职并入职新单位的学生可选择“换岗(到新单位就业,继续申请资助)”,离岗学生可选择“离岗”作离岗处理。“在职在岗确认”模块仅限2024年毕业生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和2023年毕业生申报第二次在职在岗确认,2023年毕业生补充申报第一次在职在岗确认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进行
三、2024年毕业生基层就业复核
未通过院系、学校或中央任意一级审核的2024年毕业生,均有资格申请复核。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复核”模块填报信息,根据审核不通过原因修改或补充相关内容,于7月10日前完成院系审核。待中央审核通过后,请各学院及时通知复核通过的学生在“在职在岗确认”模块申请填报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8月3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
四、2023及以前年度毕业生补充在职在岗确认
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在职在岗确认的2023及以前年度毕业生,可在系统补充申报在职在岗确认。请各学院组织有关毕业生在“基层就业补录”—“在职在岗确认”模块补充提交在职在岗确认信息,并于8月30日前完成学院审核。
五、线上申请流程
请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完成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系统使用方法参见操作手册(附件2)。
注意事项:
1.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短信”,务必准确。推荐用火狐浏览器登录,如果登录失败可清除浏览器缓存后再次登录。
2.填写基本信息时,学校名称选择“北京体育大学”,学院“系”名称选择毕业前所在学院即可,毕业年份选择“2025”。
3.系统会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模板,请同学们务必如实填写。
4.上传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或图片且1MB内。
六、工作要求
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涉及毕业生的切身利益,请各学院向毕业生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工作,特别是2025年毕业生离校前,将相关政策提前宣传到位,确保每位学生都能准确知晓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学院要引导学生在申请过程中诚实守信,对学生咨询的问题应严格根据有关文件规定进行解释,如有疑问可咨询学生资助中心。
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62140
附件:1.《中央高校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审核标准说明(2025年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学生端操作手册
3.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自主管理系统教师端操作手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