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开展“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9-04-04 来源:作者:
各学院: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全国高校思政会和学校思政课教师座谈会精神,大力选拔培养新时代大学生先进榜样,充分展示高校青年群体昂扬向上的精神风貌,教育部思政司、人民日报、大学生杂志联合开展“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我校积极响应,现开展推选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全日制本科生及研究生。
二、推荐要求
1. 政治立场鲜明,品行端正,作风务实,乐于奉献,成绩优异;
2. 在社会实践、学术科研、创新创业、自强不息、见义勇为、全面发展、多才多艺等方面表现突出。能够在当代大学生中起到引领示范作用;
3. 优秀事迹主要集中在近三年以内。
三、 推选程序
1. 学生申请。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个人向学院提交事迹材料,材料以第三人称撰写,内容包含个人简历、个人事迹及所获得的省部级以上奖励等部分,500字左右。
2. 学院初审。学院对学生所提交的事迹材料的真实性和代表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以学院为单位汇总报至学生工作部(推荐名额不限)。
3. 学校审核。学生工作部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开展评审工作,对推选人进行全方位考察,最终确定1名推荐人选。
4. 结果公示。评审结束后,学校将对最终确定人选在全校范围内予以公示。
5. 组织上报。公示期结束无异议后,学校将推荐人选进行上报。
请各学院广泛动员学生积极参与,并以学院为单位于4月8日中午12:00前将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交至南办210。
附件:关于组织开展“第十四届中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推选展示”活动的函
学生工作部
2019年4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