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8年我校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审批结果的公示
时间:2019-05-30 来源:作者:
根据《高等学校毕业生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暂行办法》(财教〔2009〕15号)和《关于调整完善国家助学贷款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财教〔2014〕180号)规定,经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批准我校2018年第二批符合规定的学费补偿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生12人,现予以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
序号 | 姓名 | 学院 | 就业单位 |
1 | 杨兵海 | 教育学院 | 云南省大理州祥华中学 |
2 | 杨安康 | 教育学院 | 云南省大理州祥云县祥华中学 |
3 | 李玥琦 | 新闻与传播学院 | 四川省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人民政府 |
4 | 费兆伟 | 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 | 吉林省白云山市抚松县新屯子镇人民政府 |
5 | 刘昕欣 | 心理学院 | 巴拉贡镇人民政府 |
6 | 李泽锋 | 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 | 四川省南充市南部县人民医院 |
7 | 刘新朝 | 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 | 河北省石家庄市行唐县上碑镇南琅坝村驻村工作队 |
8 | 罗斌 | 教育学院 | 汉中市仁德学校 |
9 | 涂焱 | 教育学院 |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宣恩县公安局 |
10 | 姜祥孝 | 教育学院 | 云南省大理自治州祥云县祥华中学 |
11 | 祝怀荣 | 国际体育组织学院 | 拉萨市尼木县吞巴乡人民政府 |
12 | 朱天勇 | 教育学院 | 重庆市城口县河鱼乡中心小学 |
公示时间:2019年5月30日-2019年6月6日
若有异议,学院或个人均可以通过来电、来信等方式对公示人员的有关情况进行反映,也可到学生工作部(南办210)直接反映情况。
邮箱:bsuxgb@126.com 联系电话:62989540
学生工作部
2019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