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开展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9-12-19 来源:作者: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港澳及华侨工作方针,鼓励港澳台及华侨学生来内地(大陆)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关于2019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9〕538号)精神,现将我校本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秀。
5. 对于推荐参评学生,各学院应继续加强管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推荐: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学生类别 | 等级 | 台湾、港澳侨奖学标准(元) | 港澳侨奖学金人数 | 台湾奖学金人数 |
本科生 | 特等奖 | 8000 | 1 | 0 |
一等奖 | 6000 | 3 | 1 | |
二等奖 | 5000 | 6 | 3 | |
三等奖 | 4000 | 14 | 1 | |
硕士生 | 特等奖 | 20000 | 1 | 0 |
一等奖 | 10000 | 1 | 0 | |
二等奖 | 7000 | 2 | 3 | |
三等奖 | 5000 | 0 | 1 | |
博士生 | 特等奖 | 30000 | 0 | 1 |
一等奖 | 15000 | 0 | 1 | |
二等奖 | 10000 | 0 | 1 | |
三等奖 | 7000 | 0 | 2 |
四、分配方案
台湾、港澳及华侨奖学金采用差额评比的方式,由各学院推荐初步候选人名单,学校将根据候选人的在校成绩证明、获奖情况以及科研成果等评选出最终获奖学生。
1、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本科生由教育学院推荐20名,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推荐2名,运动人体科学学院、竞技体育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管理学院、体育商学院各推荐1名。(教育学院和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做好本学院内部排序)
硕士生由竞技体育学院推荐2名,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体能训练学院、教育学院各推荐1名。(竞技体育学院做好名次排序)
2、台湾学生奖学金推荐名额分配方案:
体育商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各推荐2名、教育学院推荐1名、休闲与旅游学院推荐1名(体育商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做好名次排序)。
硕士生由体能训练学院、体育商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教育学院各推荐1名。
博士生由教育学院推荐2名,竞技体育学院推荐1名、管理学院推荐1名、体育商学院推荐1名、中国田径运动学院推荐1名(教育学院做好名次排序)。
五、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者提交《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的名额分配进行推荐,并做到事前公示评选细则,事后公示推荐结果;
3.学生工作部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审核学生上报的材料,审定后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
4.奖学金划拨到学校后,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评定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奖学金全部用于奖励符合条件的学生。
2. 请相关学院于12月25日前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与申请表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南办210),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bsuxgb@126.com。
联系人: 陈源源、王杏 联系电话: 62962140
附件: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2019年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9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