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装部】关于做好我校2018年度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及直招士官国家资助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9-30 来源:作者:
各学院:
根据《高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国家资助办法》(财教(2013)236号)和《关于对直接招收士官的高等学校学生施行国家资助的通知》(财教(2015)462号)规定,为做好2018年年度我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退役复学及直招士官的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的国家资助的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服义务兵役学生:在校生服义务兵役、应(往)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
2.退役复学学生;
3.直招士官学生。
二、资助标准
申报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获得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据实补偿或者代偿,但本专科学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
三、申报材料
1.应征入伍学生提供资料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2.退役复学学生提供材料
《高校学生退役复学学费减免申请表》
3.直招士官学生提供的材料
《直接招收为士官的高校学生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申请表》
四、报送方式及时间
纸质材料交至:武装部,南办公楼220
联系人:鲁骥;联系电话:692989247
截止时间:2018年10月12日
五、注意事项
所有《申请表》一式两份;正反打印;“学生本人签字”一项必须由学生本人签字,不可打印或由他人代签。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