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各院系选拔心理委员的通知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及时掌握学生心理动态,形成我校大学生心理危机预防与干预的长效机制,经研究决定,在2016级学生中每班培养一名心理委员,开展班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 

 
    一、“心理委员”参选基本条件与要求 
    同学关系较好;心理健康,积极乐观,乐于助人,善于与人沟通,富有爱心,观察敏锐,热心班级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为人处事不张扬;能耐心倾听同学的心声,并能为同学保密;自愿参加。
 

二、“心理委员”基本职责 
    1.及时发现本班有心理偏差的同学以及各类不健康的心理行为,尽其所能积极进行调节和干预;
    2.根据班级特点,组织开展一些丰富多彩的、有益于同学们身心健康的实践和宣传活动,如开展团体辅导活动,加强班级内部和班级之间、学院之间的交流和团结,营造良好的心理氛围;
    3.面对超出自己能力所及的较为复杂和严重的心理问题,及时向辅导员或心理咨询老师反映。
  

三、“心理委员”选拔具体要求 
    1.辅导员统一组织安排,以班为单位举行公开选拔,产生1名心理委员; 
    2.选拔出来的心理委员认真填写《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心理委员选聘登记表》,各院系统一上报至心理咨询中心。


   四、截止时间

请各院系将心理委员选聘登记表及汇总表于2016年10月14日前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suxgb@126.com, 同时上交纸质版登记表一份至南办208室,心理咨询中心将会对心理委员进行集中培训。

联系人:许丽媛,李蕊           联系电话:62989200,62976910

附件1: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心理委员选聘登记表
附件2:汇总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9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