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报送2017年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的通知
时间:2017-03-07 来源:作者:
各院系:
为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优秀大学生典型,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感召和带动作用,促进首都大学生的全面发展,市委教育工委与《中国青年报》继续合作推出大学生典型系列宣传“寻找青春榜样”。现就报送学生事迹材料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和名额
1、推荐范围:全日制的本/专科生、硕士及博士研究生。
2、推荐名额:每院系1人。
二、推荐标准
1.学生事迹应体现当代大学生自觉将树立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落实在行动上,有良好的榜样示范和带动作用。主题包括但不限于在成长经历、社会实践、就业创业、发明创造、专利专著、兴趣爱好等某一方面有突出表现。
2.事迹曾被校级以上媒体报道过(含校报、校园新闻网、微信公号等)。
三、提交材料
1.推荐表(见附件)。包括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简介,要求突出事迹本身,写出一些小故事,不要单纯罗列获得的荣誉。
2.事迹材料。曾经刊发过的媒体报道原文截图或照片,并附word版文章内容。
3.个人生活照2张。照片以学生本人姓名命名,照片中人物应占画面比例的1/3及以上。
4.其他辅助材料(如有)。
四、截止时间
请各院系于3月13日(周一)下午17点前提交学生事迹材料电子版至工作邮箱bsuxgb@126.com。邮件命名格式为:院系名+院系联系人+联系电话
联系人: 钟 海
附件:优秀大学生事迹材料申报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