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荐参加第十三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组织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通知见附件1),请按照通知要求做好申报工作。

 

一、申报范围及名额

 

按照向基层一线倾斜的原则,重点推荐基层一线集体和个人,副局级(含)以上单位和个人不参加评选,从严掌握处级干部参评先进个人。各处级单位仅限申报1个优秀单位或1个优秀个人。

 

二、评选办法

 

各单位按照《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 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条件》(简称《评选条件》,详见附件2)组织申报的优秀单位和优秀个人。

 

三、其他事项

 

各单位要切实按照《评选条件》组织好申报工作,并于9月7日12时前将登记表(附件3)(分单位和个人两种,一式三份, “呈报单位意见”由处级单位负责人填写并加盖公章)、事迹材料(不少于3000字)书面版及电子版一并报学生工作部(处)(南办公楼220)。

 

联系人:钟海,联系电话:62989247,电子邮箱:bsuxgb@126.com


附件:

1.中共北京市委宣传部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关于开展第十三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 

 

2.第十三届北京市思想政治工作优秀单位、优秀思想政治工作者评选条件

 

3.中共北京市委表彰奖励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登记表


学生工作委员会

2016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