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0-25 来源:作者:
各学院:
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的通知》(教助中心〔2023〕15号)文件要求,学校现启动2023届毕业生第二批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报工作,现将本次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申请者应为我校2023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减免政策的学生除外);
2.申请者毕业后自愿到我国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签约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
3.毕业当年首次分配不在此范围内,但二次分配属于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范围(详见附件)。
二、补偿代偿金额和方式
1.毕业生在校学习期间基本学制内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含生源地和校园地,下同),二者就高计算,不可混合计算。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20000元。基本学制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应学制计算。
2.用于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的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分三年发放资金,每年发放资金总额的1/3。
3. 未满3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老工业基地县以下基层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再发放相应资金。不包括因正常调动、提拔、工作需要换岗而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
三、线上申请流程
根据上级相关工作要求,自2023年10月起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工作采取毕业生个人完成线上系统申请、线下报送纸质证明材料的方式。第二批线上申请截止日期为2023年11月3日。
请符合条件且有申请意向的毕业生在指定时间内登录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完成申请,具体网址为:https://jcjy.xszz.edu.cn。
注意事项:
1. 注册时填写的手机号码用于接收系统审核结果“短信”,务必准确。推荐用火狐浏览器登录,如果登录失败可清除浏览器缓存后再次登录。
2. 填写基本信息时,学校名称选择“北京体育大学”,学院“系”名称选择毕业前所在学院即可,毕业年份选择“2023”。
3. 系统会根据填报信息自动生成模板,请同学们务必如实填写。
4. 上传材料文件类型为PDF或图片且1MB内。
特别提醒:未能在2023年11月3日前确定实际工作地点或未实际到岗的同学,请在截止日期之前在系统中完成申报,相关材料补交的截止日期另行通知。如在2023年11 月3日后申报,将无法补录。
四、材料报送
在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中通过学校审核的同学,须寄送纸质材料。
截止日期:2023年11月10日
寄送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同系统上所有上传材料)和本人银行卡复印件(备注学号、姓名和开户行名称,用于发放资金)。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上地街道信息路48号南办210
收件人:陈老师,电话010-62962140(务必电话告知已寄送,避免丢失)。
五、注意事项
1.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仅限应届生毕业生申报。
2.办理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请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还款。对于未满三年服务年限,提前离开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的毕业生,需由本人及时告知学校取消其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资格。
3.对于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收回相应资金外,将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电话:010-62962140
附件:1.中央高校毕业生赴基层就业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审核说明(2023版)
2.中央高校基层就业资助管理系统操作手册(学生)
学生工作部(武装部)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