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3-2014学年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减免学费相关事宜的通知

     各院系: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关于本科生减免学费的规定》(校学工字〔2005〕14号)精神,现将2013—2014学年度学费减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
    2.优抚家庭子女或者烈士子女;
    3.在享受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后,仍无力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特别是西部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4.遭遇恶性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学生(具有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原件证明);
    5.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学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减免学费:
    (1)本年度违反“两禁”或受过校级警告及以上纪律处分;
    (2)本年度内3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修完全部学分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除外)。
    二、评选程序
    各院系推荐——学校审核材料——走访调查——评审出需要减免的学生——公示评选结果。
    三、减免额度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已获资助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减免额度,分全免和部分减免两个等级。
    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教育学院8名,竞技体育学院6名,武术学院3名,管理学院4名,运动人体科学学院3名,体育传媒系2名,外语系2名,体育艺术系3名,运动康复系2名,社会体育系2名。
    说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名额参照贷款学生比例数、绿色通道比例数核算、平衡进行分配。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不计入分配数量内,可直接申请。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减免学费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相关材料要求真实可信,需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关于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说明要详实,字数不低于500字;
   (2)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已办理助学贷款者提供复印件;
    2.学生本人填写《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备案表》(附件1);
    3.各院系于2013年12月6日前,将学生的书面申请、《申请备案表》和《汇总名单表》及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处,《汇总名单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4.学生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提出减免意见上报学校;
    5.学校批准后,学生处会同财务处为学生办理减免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学费减免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各院系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贫困生的情况考察;
    2.要教育引导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努力学习,自强不息,积极通过争取奖助学金、参加勤工俭学等方式减轻家庭经济压力;
    3.加强“资助育人”工作,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品学兼优”者应优先考虑。

    联系人:张丽丽  李杰   联系电话:62982140  62964340
    地址:南办公楼208     邮箱:bsuxgb@126.com
      
    附件:
    1.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备案表
    2.北京体育大学2013-2014学年度申请减免学费学生汇总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