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2017学年度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本科学生减免学费相关事宜的通知
时间:2016-11-29 来源:作者:
为帮助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在校本科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北京体育大学关于本科生减免学费的规定》(校学工字〔2005〕14号)精神,现将2016—2017学年度学费减免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减免对象及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孤残学生;
2.优抚家庭子女或者烈士子女;
3.在享受国家和学校相关资助政策后,仍无力交纳全部学费的学生,特别是西部和农村贫困家庭学生;
4.遭遇恶性突发事件致贫家庭的学生(具有当地民政部门开具的原件证明);
5.国家法令或文件规定应予减免学费者(如西部开发助学工程学生);
6.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请减免学费:
(1)本年度违反“两禁”或受过校级纪律处分者;
(2)本年度内3门以上课程考试不及格者;
(3)学制规定年限内未修完全部学分而延长学制者(因病休学除外)。
二、评选程序
公示院系评选细则——院系评选——评选结果院系公示三天——学校审核材料——摸底调查——评审结果全校公示三天。
三、减免额度和名额分配
学校根据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已获资助情况及国家有关政策确定减免额度,分全部减免和部分减免。全校共计41个名额,具体名额分配如下:
教育学院15名,竞技体育学院3名,武术学院3名,管理学院4名,运动人体科学学院2名,体育传媒系2名,外语系1名,体育艺术系2名,运动康复系2名,社会体育系6名,国际教育学院1名。
(说明: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名额参照各院系贫困生比例数核算、平衡进行分配。)
四、工作程序和时间安排
1.申请减免学费学生须向所在院系提交书面申请,相关材料要求真实可信,需提交的材料有:
(1)本人关于减免学费的书面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说明要详实,字数不低于500字;
(2)乡镇、街道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和其他类证明材料(如孤儿、单亲、残疾等证明材料),已办理助学贷款者提供复印件;
2.学生本人填写《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减免学费申请备案表》(附件1);
3.各院系于2016年12月9日前,将学生的书面申请、《申请备案表》和《汇总名单表》及证明材料报送学生处,《汇总名单表》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
4.学生处审核,在全校范围内进行公示后提出减免意见上报学校;
5.学校批准后,学生处会同财务处为学生办理减免手续。
五、相关要求
1.各院系要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做好贫困生的摸底调查;
2.要教育引导申请学费减免的学生努力学习,自立自强,拼搏进取;
3.在评审过程中,同等情况下“品学兼优”者应优先考虑。
联系人:李 杰 62964340
地址:南办公楼220 邮箱:bsuxgb@126.com
附件:
1.北京体育大学学生学费减免申请备案表
2.北京体育大学2016-2017学年度申请减免学费学生汇总名单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