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校选报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突出事迹材料的通知

 
各相关院系:
为进一步展现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的精神面貌,鼓励广大高校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教育部将在全国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遴选出最突出的学生,将其事迹收录到《2016年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风采录》中。根据《关于选报2015-2016学年度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获奖学生优秀事迹材料的通知》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院系组织本院系获得2015-2016学年度国家奖学金的全部学生填写事迹材料(包括个人简介、个人事迹两部分);院系按照优中选优的原则选拔具有代表性和突出事迹的获奖学生,推荐一名填写报送材料(包括个人简、事迹正文、师长点评三部分),最后由学校从各院系中选出一名最具有典型性事迹学生报送到国家教育部。
二、填写说明:
1、个人简介:130字以内,含姓名、性别、民族、出生年月、政治面貌、学校、院系、专业、入学年份,大学期间曾获得的重要奖项和重要荣誉(限校级以上),所获奖项按奖学金、竞赛、荣誉称号顺序填报。同一类奖项取级别最高者即可。
2、事迹正文:事迹正文包括标题与内容两部分。2000字左右,行文人称不限。文章标题要简练精确,集中反映中心思想。文章内容要主题突出、语言流畅,事迹感人、格调向上、以获奖学生某一方面的突出表现或一个典型事迹为主线,展开有血有肉的故事性叙述。避免将思想品德、学习成果、实践创新、感恩回报等几方面内容罗列成文。
3、师长点评:100字以内,由学生所在学校校级领导,或有较大影响力的院系负责人、专家、学者对获奖学生优秀事迹进行精辟评述,要注明点评人的职务、职称、姓名等。
4、报送材料中请勿夹杂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请勿将个人照片、获奖证书等扫描件放至个人简介、事迹正文中。

三、全部报送材料(包括推荐学生与未推荐学生)纸质版于1115日前递交学生处,同时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处邮箱bsuxgb@126.com,逾期视主动放弃选报资格。

联系地址:南办公楼220    联系人:李杰
联系电话:62964340

学生工作部(处)
2016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