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工部】关于开展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12-21 来源:作者:
各相关学院:
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央对台湾、港澳及华侨工作方针,鼓励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来祖国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增强他们的祖国观念,激励他们勤奋学习、积极进取,国家从中央财政拨专款设立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关于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教港澳台办〔2018〕466号)精神,现将我校本年度港澳台侨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全日制就读的港澳台本科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科生。
二、评定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一国两制方针;认同一个中国,拥护祖国统一;
2.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无违纪记录;
3.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
4.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
三、奖学金类别、等级及奖励标准
学生类别 | 等级 | 台湾、港澳侨奖学标准(元) | 港澳侨奖学金人数 | 台湾奖学金人数 |
本科生 | 特等奖 | 8000 | 2 | 0 |
一等奖 | 6000 | 5 | 2 | |
二等奖 | 5000 | 6 | 1 | |
三等奖 | 4000 | 14 | 2 | |
硕士生 | 特等奖 | 20000 | 0 | 0 |
一等奖 | 10000 | 2 | 0 | |
二等奖 | 7000 | 0 | 1 | |
三等奖 | 5000 | 0 | 3 | |
博士生 | 特等奖 | 30000 | 0 | 1 |
一等奖 | 15000 | 0 | 2 | |
二等奖 | 10000 | 0 | 1 | |
三等奖 | 7000 | 0 | 1 |
四、分配方案
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分配方案(根据港澳侨学生分布情况,学校按等级分配到相关学院,请遵照执行):
本科生由教育学院推荐19名(特等奖1名,一等奖3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4名),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4名(特等奖1名,一等奖2名、二等奖1名),运动人体科学学院推荐二等奖1名,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推荐二等奖1名,竞技体育学院推荐二等奖1名,管理学院推荐二等奖1名。
硕士生由教育学院和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各推荐一等奖1名。
台湾学生奖学金分配方案(各学院负责推荐候选人名单,学校将根据候选人的成绩证明、获奖情况以及科研成果等评选出获奖学生):
本科生由体育商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各推荐2名,教育学院、体育休闲与旅游学院各推荐1名(体育商学院和新闻传播学院做好名次排序)。
硕士生由管理学院、教育学院、体能训练学院、体育商学院、运动医学与康复学院各推荐1名。
博士生由竞技体育学院推荐3名、教育学院推荐2名、管理学院推荐1名、体育商学院推荐1名(竞技体育学院和教育学院做好名次排序)。
五、奖学金的申请、评审和发放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根据申请条件向学院提出申请,每学年一次,符合条件者提交《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见附件1);
2.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资格审查,按照学校的名额分配进行评定或者推荐,并做到事前公示评选细则,事后公示评选或者推荐结果;
3.学生工作部会同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研究生院、纪检监察办公室等部门审核学生上报的材料,审定后在学校公示5天;
4.奖学金划拨到学校后,学校一次性发放给获奖学生。
六、评定工作要求
1. 各相关学院要认真做好该项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作,确保奖学金全部用于奖励符合条件的学生。
2. 请相关学院于12月27日前将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表(附件2)与申请表一并报送学生工作部(南办210),同时将电子表格发送至bsuxgb@126.com。
3. 对于获奖学生,各学院应继续加强管理,如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取消其获奖资格并及时上报学校:
(1)有反对“一国两制”的言论或行为;有反对“一个中国”的言论或行为;
(2)触犯国家法律、法规,参加非法社团组织;
(3)违反校规、校纪。
联系人: 王杏 联系电话: 62962140
附件:
1.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申请表
2.北京体育大学2018年度台湾、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建议获奖名单
学生工作部
2018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