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2016学年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的通知

各部门、各单位:

为规范管理学生勤工助学工作,促进勤工助学工作开展,学校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印发《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通知(教财〔20077号)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对原有《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校办字[2005]13号)进行了修订,新的《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校办字[2015]30号)已于20153月印发(见附件1),9月起正式实施。现将勤工助学相关工作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单位要根据实际需要申请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固定岗位)。所设岗位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便于学生参与,不能占用学生上课和考试时间进行勤工助学活动。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二、固定岗位劳酬标准每月500元,临时性岗位劳动报酬标准为每小时10元,且月总额不能超过固定岗位的劳酬。每个固定岗位原则上每学期只聘用一名学生。如果学生课程多,业余时间少,用人单位可以聘用两个或多个学生,但学校按照岗位支付报酬。

三、岗位劳酬按月发放。每月末,用人单位根据设定的岗位劳酬标准和学生当月劳动考勤情况,填写由学生资助中心统一印制的报账单,经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报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学生资助中心将学生勤工助学劳酬金审核后报计划财务处,劳酬将统一打入学生的银行卡。

四、拟设岗的单位须按照《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相关要求,向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提交《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学生资助中心将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及经费使用情况,核定勤工助学岗位。

五、岗位审定后,用人单位可自行组织面试和考核,以确定录用人选。人选确定后,学生与学生资助中心、用人单位签订《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上岗协议书》。用工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换人员的,须报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中心备案,并另行签订协议。

六、拟设岗单位请于2015925日前将《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南办公楼220),电子版发送至bsuxgb@126.com(邮件标题注明**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联系人:李杰        联系方式:62964340

 

 

附件:

1. 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活动管理办法

2. 北京体育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岗位设立申请表

3. 北京体育大学勤工助学工作申请表

4. 北京体育大学校内勤工助学协议书

 

 

 

 

学生工作部(处)
2015922